7月14日中美关于集成电路增值税问题的谅解备忘录正式签署。谅解备忘录的主要内容包括:中方将于2004年11月1日前修改有关规定,调整国产集成电路产品增值税退税政策,取消“即征即退”的规定,2005年4月1日正式实施;谅解备忘录签署前享受上述政策的企业及产品可继续执行“即征即退”政策直至2005年4月1日等。
“增值税退税”是我国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产业政策主要内容。这一政策的取消,就其影响而言,直接的是企业获利水平和获利预期的下降,这种影响是看得见的,想得到的,甚至可以给出一个具体的、量化的数字,也许这样的数字还不算太大,但对产业未来的影响却有待进一步观察。
中国集成电路产业近几年跨越式的发展,与产业政策的激励作用密不可分。中国固然有市场优势和成本优势,但政策和市场是推动中国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“双翼”。
在即将取消退税的现实面前,企业的成长、产业的发展都将经受考验。以追求经济效益作为内在动力的企业,置身于日趋激烈的市场中,前有堵截,后有追兵,“不用扬鞭自奋蹄”,想方设法、积极应对自是在情理之中。
业内人士呼吁,在更加符合WTO规范的前提下,国家应尽快出台新的支持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。这样的呼吁基于以下因素:
一是集成电路巨大的国内市场需求。2003年中国集成电路市场规模已经突破2000亿元,在全球占有17.5%的比例,而且这种市场规模还将持续增长,预计到2010年将突破1000亿美元,届时中国将成为全球第二大集成电路市场,甚至有乐观的估计认为是全球第一大市场。从全球的眼光和公平公正的原则来看,中国企业要进入国际市场,国外企业要进入中国市场,但在面对如此巨大的市场,不可能也不应该主要依靠进口来满足,国内企业应该占有相当的市场份额。
二是经过这几年的快速发展,我国的集成电路产业已形成了一定的产业基础,并逐步进入良性循环的轨道,应努力避免或减小政策面的不确定因素对产业发展的负面影响。
三是从全球范围比较分析,我国集成电路产业规模小、创新能力弱和支撑业相对滞后的局面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。中国的集成电路产业还是弱小产业,在产业发展的这个阶段是需要政策扶持的。其它集成电路产业迅速崛起的国家和地区莫不如此。一个产业的发展同一个人的成长一样,最终要自立,但在它的幼年时期是需要扶持的。
业内权威人士向记者透露,我国政府正在制订新的产业政策,支持集成电路产业的发展。我们期盼着这样的政策早日出台,真正实现中国集成电路产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。
(转自 广东电子商贸网)